配合春节连续假期,107年第4季及108年1月查定营业税缴纳期间改为108年2月18日至2月27日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107年第4季小规模营业人及108年1月按月开征特种饮食业查定课征营业税,缴纳期间原订108年2月1日至2月10日,因适逢农历春节连续假期,缴纳期间改为108年2月18日至2月27日。
该局说明,营业人收到缴款书后,可持现金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缴纳,税额2万元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莱尔富及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或使用自动柜员机(ATM),晶片金融卡网际网路或活期存款帐户转帐缴纳;或以纳税义务人或营利事业负责人本人名义持有之信用卡缴纳选择活期存款帐户 转帐或信用卡缴纳者,可透过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二维码,自动连结网路缴税服务网站(https://paytax.nat.gov.tw),快速完成缴税,请营业人多加利用。